樣板房有標準
不怕開發商欺客
核心提示
交樓標準不統一導致的投訴不斷增加,這一現象將在5月得到緩和。5月1日,東莞將實施《房地產銷售合同標準實物樣板房制度》。業內人士認為,該文件的出臺是為了更規范房地產市場,使消費者對自己要購買的商品房到底是什么樣子、用什么材料建造有一個直觀的認識,這也使客戶與開發商在同一水平線,不會出現店大欺客的情況。
交樓標準不統一
投訴多多
消費者交了預付金以后,才發現樓的設計與圖紙是不同的,要求退房
市消費者委員會秘書長鄧國平表示,有的樓沒有預售證就開始賣,樓宇還在建設之中,有消費者提出想去看,開發商以正在施工很危險、行動不方便為由,拒絕消費者的要求。消費者交了預付金以后,才發現樓的設計跟圖紙是不同的,要求退房,開發商拒絕退房的情況比較多。
“現在往往是一兩個樓盤質量有問題,消費者就會懷疑所有的開發商建的房子都有水分。”光大地產策劃廣告部總監喬啟軍表示,開發商越是品牌越會注重交樓樣板房,給消費者一顆定心丸,而通過這種方法也可以淘汰一些魚目混珠的短視開發商,減少不必要的投訴。
有了樣板房
不怕店大欺客
毛坯房是實打實,質量隱患很容易被發現。這也使客戶與開發商在同一水平線,不會出現店大欺客的情況
光大地產項目經理凌展飛表示,交樓樣板房首先是一個房屋質量的展示,同時也是交樓的基本要求,交付使用必須一致。實施《房地產銷售合同標準實物樣板房制度》,可使消費者對自己要購買的商品房到底是什么樣子、用什么材料建造有一個直觀的認識,減少當時看的房子和實際交樓不一致的糾紛。這也使客戶與開發商在同一水平線,不會出現店大欺客的情況。
“毛坯房是硬打硬,實打實,質量隱患很容易被發現。”凌展飛表示,雖然現在很多城市都推出裝修房,但裝修標準并不像廣告宣傳的那么實在,而且裝修后的房子可以掩蓋很多細節的漏洞,消費者容易被裝修的外表所蒙蔽。而且雖然樣板房也有成本,但在整個住宅成本中占的比重微乎其微,不會對價格產生影響。
交樓標準要看實物樣板房
實物樣板房建造的目的就是在房屋銷售時給消費者提供一個他所要購買的房間的具體的感觀的實體房屋,這樣,消費者就可以從中了解到他所要購買的房屋里面的全部的具體內容和標準。
東莞市建設局房地產開發管理科副科長蕭志堅接受本報記者采訪表示,交樓樣板房制度,嚴格來說應該是叫《房地產銷售合同標準實物樣板房制度》。
所謂房地產銷售合同標準的實物樣板房,就是開發商在房地產預售項目辦理之前,預先按照其在市房地產交易所備案的《銷售合同》里面的裝修交付標準,結合預售的設計戶型類型進行建造的交付給業主的實物房間,房間內對相關的房屋構件如門窗種類、型號規格,玻璃的種類、厚度,墻體抹灰的材料、效果以及廚衛的防水材料等都標有具體說明。
蕭志堅表示,實物樣板房建造的目的就是在房屋銷售時給消費者提供一個他所要購買的房間的具體的感觀的實體房屋,這樣,消費者就可以從中了解到他所要購買的房屋里面的全部的具體內容和標準。
同時,這個樣板房還提供給消費者收樓過程進行合同標準校對的實物依據。故此,樣板房在辦理預售后到交樓完畢,這個過程是不能銷售的,直到交樓完畢后方可銷售。據其介紹,這一制度預計在今年5月1日起執行,具體的實施細則仍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