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示范文本
(2006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是居民較大的一筆一次性消費,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合同履約期長。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慎重,力求內容具體、全面、嚴密,正確選擇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選擇項條款。
三、簽訂合同前發包人(業主、甲方)要驗看承包人(裝飾裝修企業、乙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企業資質證書。與分公司(分部)簽訂合同,除驗看其《營業執照》及企業資質證書外,合同應加蓋該分公司(分部)上級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單位)的合同專用章。
四、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禁止損壞房屋承重結構。
五、第一條第8款開、竣工日期必須明確,這關系到違約責任的認定。
六、根據裝飾裝修企業提供的管理服務水準不同,管理費和利潤可上下浮動,但一般不超過裝修總價款的15%。
七、第二條“材料供應”,無論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應提供材料清單,內容包括材料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數量、單價、合價;屬甲方提供材料的,還需在附件中寫明送達時間、送達地點。
八、第五條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則上按工程進度分階段付款,甲、乙雙方如另有協商約定,可在合同中寫明。
九、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每個隱蔽工程結束都需進行驗收,并須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竣工總驗收,甲、乙雙方均需在驗收單上簽字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項工程不能達標,乙方應予整改,直到達標為止。
十、工程竣工,通過驗收交付使用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二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對整個工程實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對相關部分實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僅對施工質量實行保修。
十一、甲、乙雙方經濟來往均需開具收據。竣工驗收付清余款時,乙方必須開具稅務統一發票。
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
合同編號: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造價
1、甲方裝飾裝修(以下簡稱裝飾)的住房系合法擁有。
甲方的有效證明: 。
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企業,企業資質情況: 。
2、裝飾施工地址: 區(縣) 路 弄(村) 號 樓 室。
3、住房結構: 房型 房 廳 廚 衛 陽臺,套內施工面積 平方米。
5、裝飾施工內容: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總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 元。
其中:材料費: 元,人工費: 元,
拆除費: 元,清潔、搬運、運輸費: 元,
管理費: 元,稅金(3.41%): 元,
利潤: 元,其他費用 元。
“總價款”是甲、乙雙方對設計方案、工程報價確認后的金額,在一般情況下竣工結算時上下增減的幅度在沒有項目變更的情況下不超過結算價的5%。
雙方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如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這部份的工程款應當按實計算。
8、工期:
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條 材料供應
1、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雙方應辦理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后,由乙方負責保管,保管費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采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件三《工程主材料報價單》。
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甲方有權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施工中如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
5、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當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報價單的規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設備是假冒偽劣產品,應按材料和設備價款的雙倍賠償給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當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
第三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執行國家現行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和本市現行的《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 方設計,提供施工圖紙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修改設計、增減工程項目或者變更材料設備,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見附件四《工程項目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因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施工人員或其它管理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增加施工項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在七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見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并由甲方按照約定付清全部價款。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裝飾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收。
8、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雙方簽署《工程保修單》(見附件七《工程保修單》)。工程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乙方同時提供管線竣工圖等資料。憑保修單實行保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簽字或蓋章之日算起。
第四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燃氣管道、給排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