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是每個家庭的大事,如果在過程中受騙上當,小家即使裝修得再豪華住起來也不會順心。不少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前,并不了解情況,而設計師通常也是“你不問,就算你知道”。同時, 家裝 套餐很難滿足個性化裝修,其固定的主材品牌和款式,選擇自由度不高。生活家小編特意為您綜合各式的 家裝 資訊,推出家庭裝修指南系列,為您布置出一個最浪漫溫馨的愛巢。
春節正是裝修收尾階段,許多微小的裝修事故往往在工人趕工的時候發生,而其中,隱蔽工程有麻煩最是要命。本期兩個關于“水患”的案例,律師進行了分析,希望給您一些前車之鑒———
●案例1:
水管接頭不緊漏水殃及鄰居
劉女士:我家1個月前裝修房子,可是上周樓下的住戶就來找我,說我家漏水把他家地板泡了。我去看了一下還真是。因為是木地板,人家索賠好幾萬。后來請別的裝修公司來看,人家分析可能是上回裝修改管線的時候有水管接頭沒擰緊,但由于裝修完過了這么久才發現,而且賬都結了,裝修公司不承認是他們的施工造成的,拒絕承擔責任。我應該怎么辦?他們應該承擔責任么?
律師解疑
泰和泰(北京)律師事務所黃艷
首先,應當確認漏水的管線是否是裝修公司裝修的范圍,由于裝修公司不承認是他們施工所為,因此,與裝修公司簽訂的裝修合同中,該段管線是否屬于裝修公司的裝修施工范圍是確認裝修公司是否承擔責任的關鍵。
其次,一般情況下裝修合同均約定了裝修公司的保修時間,即使沒有約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32條規定:“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兩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由于上述裝修完工僅僅1個月時間,可認定是裝修公司施工質量問題,裝修公司應對業主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重點提示
裝修合同中應盡量具體和明確約定裝修范圍。為保證裝修質量及避免糾紛,聘請專業的裝修監理人員對裝修進行全程監督已為越來越多的業主采用。
●案例2:
天然氣管誤接水管導致進水韓先生:我2007年9月4日請裝修公司為我裝修新房,合同工期約定為40天,違反合同按100元/天進行扣款,但在40天后裝修公司未能完成,因我原在外租房而10月底我必須在租期到時搬進新家,在多次給裝修公司打電話催都無果的情況下,我只能自己找人進行剩余的工程。但我10月31日搬進新家時一件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原來裝修公司給我熱水器安裝管道時誤將水管接入氣管造成天然氣管進水,天然氣公司發現以后要罰款3000元,另外還有重新安裝要200元,但我要求裝修公司賠償時,他卻以天然氣管不是他安裝的范圍,合同沒規定要安裝熱水器管為由,辯稱這是他幫忙而已,只愿賠償一半。請問裝修公司誤將天然氣管接錯,造成天然氣管進水,是否能以不在裝修合同規定為由,只賠償一半?我是否可以要求裝修公司退還我的裝修款,賠償我的損失,并且按“延期一天扣100元”的合同條款執行?
律師解疑
泰和泰(北京)律師事務所黃艷
首先,盡管裝修合同沒有約定安裝燃氣管道,但裝修公司既然同意安裝,應當認為雙方在書面裝修合同之外達成補充的條款,裝修公司負有保證正確安裝,保證正常使用的義務,而且,裝修公司之所以同意安裝燃氣管道,是因為有裝修合同在先,否則,裝修公司不可能無償為業主安裝燃氣管道。因此,對于業主造成的損失,裝修公司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其次,由于裝修公司未按約定的時間完工,已構成違約,業主有權要求裝修公司返還未完工部分的裝修款,但不能要求裝修公司返還全部裝修款。雙方在合同中有關延期一天扣除100元的約定屬于違約金性質,業主可以就延期部分向裝修公司主張相應的違約金,如果該部分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業主延期入住以及完成后續裝修產生的損失,業主還有權就不足部分向裝修公司主張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