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日本歌手三波春夫在一次演出時說了一句“顧客就是上帝”,盡管事后受到各界的嚴厲批判,認為藝術創作不應簡單迎合大眾意志,卻在企業界和商界得到了巨大反響,并被服務業迅速追捧為口號。此后的很多年,消費者主權被認為是市場中最重要的影響力量,其權利之一,就是有權得到公平的價格和選擇。
在新經濟時代,消費環境是越來越安全還是越來越糟糕?消費領域糾紛不斷,日用品、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讓消費者糾結,也讓企業困惑。官方的回答超越了這種情緒的相對性:建立以消費為主導的經濟社會,需以消費者權益保障為前提。
1994年1月1日,我國首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施行,成為消費者權益保障的里程碑式事件。今年3·15,我們迎來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首修”后的“首秀”,很多新變化讓我們驚喜不已。
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各級消費者協會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20454件,占銷售服務投訴量的52.4%。3·15后,網絡購物開始有了“后悔權”,7天無理由退換從網購平臺的自律準則上升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消費法規層次。
作為當代公害,垃圾短信每一天都在侵擾我們的生活。截至2013年三季度,中國手機用戶已超過12億,其中大多數遭遇過廣告短信騷擾。新消法規定,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
裝修維權舉證難?鑒定費用太高?新消法規定,經營者提供的耐用商品或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糾紛的,由經營者承擔相關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