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訂單未寫清楚材料收到家具貨不對板)
近日,陳先生在某紅木家具店下了兩張訂單,第一單家具交貨付款后卻發現家具所用材料貨不對板。與商家協商退貨退訂無果后,陳先生將其投訴至消委會。
來自東莞的陳先生在大澤某紅木家具經銷商處分兩單定做了3000多元及40000多元共30多件刺猬紫檀家具,并交了定金1萬元。第一單的家具交貨付款后,陳先生卻聞到新家具散發出刺鼻氣味,明顯不對勁,便要求商家退貨,并停止制作第二張訂單的家具,同時退還1萬元定金,但遭到商家拒絕。
經新會區消委會大澤投訴站調解員了解,商家在訂單上并未明確寫明使用材料。由于從訂單上無法判斷商家是否違約,而商家在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無需退還定金,雙方僵持不下。
最終,商家退還陳先生的預付款9000元,第一張訂單的家具不退貨。消委會提醒市民,定做紅木家具時要注意盡可能在訂單上將具體情況書寫清楚,并慎交預付款,發生糾紛才有據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