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16日,佛山照明決定對小股東維權案的一審判決結果計提預計負債金額6143.83萬元,該項計提負債事項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OFweek照明網訊16日,佛山照明決定對小股東維權案的一審判決結果計提預計負債金額6143.83萬元,該項計提負債事項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從原告代理律師之一、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處了解到,佛山照明案一審判賠人數增至955名,公司雖然提起上訴,但二審維持原判應該無懸念。
公司:年報將計提大額負債
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廣州中院分別立案受理原告共1303人以“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佛山照明提起的民事訴訟案。2014年11月15日及2014年12月5日,廣州中院對上述案件中的955件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公司向上述955名原告賠償6041.08萬元,同時負擔102.75萬元案件受理費。
據獲悉,公司對上述判決結果不服,已依法向廣東省高院提起上訴。
“雖然上訴期間,判決未有生效,公司無需履行賠償義務,但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基于謹慎性原則,公司決定對已作出一審判決結果的訴訟案件,根據判決結果計提預計負債,計提金額為6143.83萬元。”佛山照明昨日公告稱。具體來看,本次計提預計負債6143.83萬元,作為營業外支出計入2014年財務報表,將減少合并報表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6143.83萬元。
據2014年三季報披露,佛山照明1至9月實現營業收入23.56億元,同比增長24.51%;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2.75億元,同比增長16.21%。此次計提預計負債事項對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影響不超過50%,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律師:二審維持原判無懸念
“綜合考慮基本案情及社會影響,參考以往案例,佛山照明雖然提起上訴,但二審維持原判應該沒什么懸念。”厲健認為,佛山照明對一審判決計提損失6143.83萬元并公告,意味著公司已經做好二審維持原判、執行款項劃撥的預案,這對于仍在觀望的股民來說無疑是利好消息。
據了解到,2014年12月下旬,廣州中院又向全國500余位原告發出案件受理繳費通知。隨著時效即將屆滿,法院受理案件進度明顯加快,預計最終索賠總人數將超過3000人、索賠金額突破三億元,成為國內第二大證券索賠案。
“目前,廣州中院已經受理我們提交的十一批案件,其中已經開庭的案件一審全部勝訴,其余案件在等開庭通知,本案索賠進入倒計時階段。”厲律師提醒,現在距離2015年3月6日時效屆滿只剩下不足50天,扣除期間春節、假日,剩余時間很緊迫,提醒符合條件的股民不要錯過“索賠末班車”。根據一審勝訴判決,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期間買入佛山照明股票,并在2012年7月6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符合上述索賠條件的股民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