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博會”上買家具,半年不送貨專家:可找家博會主辦方“胖鳥裝修網”先行賠付

“一品尚宅”人去屋空。
本報記者 張明超 文/攝
在“家博會”上買了家具,半年不送貨,打電話無人接聽,來到門店卻發現大門上鎖,室內的東西都被搬空了。本來等著裝修新房結婚,如今家具送不來,想退貨款又找不到人……近日,市民李長峰找到本報記者,反映在哈爾濱胖鳥裝修網主辦的“家博會”上購買哈爾濱一品尚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品尚宅”)榻榻米和衣柜的鬧心遭遇。而與他同樣遭遇的還有十幾位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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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博會上交1萬多訂金 半年等不到家具店送貨
李長峰28歲,在南崗區買了新房。2017年11月,看到在哈爾濱國際會展中心舉辦“家博會”,主辦方是哈爾濱胖鳥裝修網,“我一打聽,他們已經辦了好幾屆家博會,規模和口碑還不錯,我就跟家人一起去了。”
來到展會后,李長峰看好了“一品尚宅”的榻榻米、櫥柜和門廳柜,現場交了10500元訂金。“我的訂金交到了主辦方手里,聽說主辦方根據訂單量有一定的提成。”李長峰說。
2018年1月1日,他來到紅旗大街801號“一品尚宅”門店簽了合同,補交了1200元尾款,約定“90天內送貨安裝榻榻米、櫥柜和門廳柜”。“本來在家博會時他們說60天內送貨,到店面變成了90天,工作人員稱因趕上過年得延遲幾天,我一聽也對,就把時間定在90天之內”,李長峰說。可是到了4月,一直沒人跟他聯系送貨。于是他拿著合同來到“一品尚宅”,結果工作人員指著合同下邊的小字說“如遇節假日工期相應順延35天”。
當時李長峰很生氣,“簽合同時就把過年算進去了,現在又拿節假日說事,明顯是欺騙消費者。”不過為了盡快裝修房子,他忍下了,再次跟對方說好,同意他們“一個月內保證送貨安裝”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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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錢不送貨非個例 十幾人拿合同等退錢
到了5月,李長峰依然沒有等到“一品尚宅”送貨安裝,打門店電話也沒人接聽。5月8日,他再次來到“一品尚宅”門店,卻發現玻璃門上了鎖鏈,里邊東西都被搬空了。
沒等到送貨,門店還關了,店老板又不接電話,于是,李長峰來到“家博會”主辦方哈爾濱胖鳥裝修網。接待李長峰的人說,還有十幾個人也和他遭遇類似,胖鳥裝修網正在聯系“一品尚宅”的老板,不過對方要么不接電話要么一直推拖。
家住松北區的李曉冬也是在家博會上定制的“一品尚宅”榻榻米和櫥柜、衣柜,“我在家博會現場交了20800元訂金,主辦方收了800元,‘一品尚宅’收了2萬元,尾款是到門店補齊的,共交貨款34000元。說好90天送貨,半年過去了也沒人給送貨。”
由于實在等不及“一品尚宅”的家具,李長峰和李曉冬都已經重新定制了家具。李曉冬說:“我準備尋求律師幫助,我還會找胖鳥裝修網要說法,因為我是在家博會現場交的訂金,主辦方有很大責任。”
他們還告訴記者,他們有一個微信群,群里像他們一樣在家博會訂購家具、卻遲遲沒有收到貨品的消費者還有十幾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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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尚宅”人去屋空 負責人電話無人接聽
4日下午,記者來到紅旗大街“一品尚宅”門店,發現碩大的玻璃門緊鎖著,里邊的物品已經搬空,左側門上寫著“店面裝修升級”,右側的門上寫著“出租”,看上去“一品尚宅”已經搬離。在大玻璃窗上,貼著“一品尚宅”的主要產品介紹,包括櫥柜、衣柜和榻榻米等,下邊還羅列著董事長張立芬各種行業協會的職務,不過,在下邊的聯系電話一欄,號碼都被人故意撕去了一角。
記者從該門市房的出租方了解到,今年4月房子到期了,“一品尚宅”說不續租了,出租方就把房子收回來繼續對外出租。記者采訪時看到,一對情侶來到門前正扒著門縫往里看。記者詢問得知,他們也是在哈爾濱胖鳥裝修網主辦的家博會上訂購了“一品尚宅”的榻榻米,也是遲遲等不到送貨,特意從平房區趕了過來,“過了合同的送貨期了,我們聯系不到人只能來門店找人,可門店都關了,我們交的8000元貨款該找誰去要?”
隨后,記者來到大有市場監督管理所,“一品尚宅”在該所的轄區。王所長說,一個月以來,他們接到了多起關于“一品尚宅”不履行合同的投訴,“我們找過張立芬,但是張立芬不接電話,無法對消費者的投訴進行調解。”他告訴記者,消費者確實受到了損失,他們會繼續想辦法聯系“一品尚宅”,盡量給消費者解決問題。記者多次撥打張立芬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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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規定:可向展銷會的舉辦者要求賠償
在哈爾濱胖鳥裝修網,記者見到了客訴質檢部經理郭洋,她說,從5月開始,就陸續有客戶找到他們稱“一品尚宅”不履行合同,有的客戶稱送了一半家具就不送了,還有的客戶稱送完了家具遲遲不給安裝。“通過我們主辦的家博會訂購‘一品尚宅’的客戶我們都做了記錄,總共交了十三四萬元錢,我們也在跟‘一品尚宅’的負責人張立芬溝通。”
郭洋說,在給張立芬打電話催退款時,有時她說自己正在籌錢肯定給退款,有時態度很激動,說可以繼續送貨。對于客戶退款的要求,郭洋稱,客戶是通過“家博會”訂購的家具,哈爾濱胖鳥裝修網會幫助客戶維權,“建議消費者去法院起訴,我們找了律師,律師費都由我們公司承擔。”
記者查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黑龍江省法學會消法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市信用協會榮譽會長王緒坤解讀說:“根據消法規定,消費者在哈爾濱胖鳥裝修網主辦的家博會購買了商品,權益受到了損害,消費者可以起訴‘一品尚宅’,同時,‘胖鳥’是負有連帶責任的,如果參加家博會的商家拒絕賠償或者找不到商家,消費者有權利要求家博會的主辦方哈爾濱胖鳥裝修網先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