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對在廣州市場銷售的部分節能燈、LED燈商品進行了質量比較試驗工作,昨日公布試驗結果。20批次樣品中,12批次樣品所有檢測項目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樣品整體達標率為60%。4批次節能燈樣品、4批次LED燈樣品未能完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不達標產品出自深圳、佛山、廈門等企業。
今年6-10月,廣州市消委會工作人員會同檢測站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在廣州市燈具市場、超市及五金店隨機購買,共購買樣品20批次,其中節能燈10批次,LED燈10批次,并委托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對樣品進行測試。結果顯示,節能燈、LED燈各有4個樣品被檢出不達標項目(見下表)。

比較試驗結果出來后,市消委立即將報告郵寄給相關生產企業。至有效反饋日期止,該會仍未收到惠州市美利浦科技有限公司、無錫迪思微電子有限公司、廈門市東林電子有限公司、重慶東松三雄電器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超投資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萬時達照明電器有限公司、深圳菩盛源照明有限公司就樣品測試項目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問題的書面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