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的“品牌”馬桶天冷凍裂,打公司客服電話卻被告知查不到序列號,賠償犯了難。最近,市民韓先生就碰到了這樣的煩心事。
今年1月初,韓先生在一家衛浴店購買了兩只馬桶,由衛浴店負責安裝。近日,韓先生發現其中一只馬桶座下明顯開裂漏水,與商家溝通后只得到一個“天氣極寒凍裂屬天災,商家概不負責”的答復。韓先生隨后聯系該品牌上海公司客服,怎知卻被對方告知,該馬桶無序列號,不是其公司生產的產品。韓先生非常納悶,再次與商家協商無果,最后向縣市場監管局12315中心投訴。
接訴后,12315中心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被訴商家了解情況,經韓先生現場確認,其購買的馬桶就是被訴商家經營場所陳列的同款馬桶。根據韓先生提供的手機照片顯示,其中一只馬桶座下有兩條明顯開裂痕跡,被訴商家解釋稱產生裂痕的原因是年底天氣寒冷,再加上馬桶積水結冰導致凍裂,不屬于產品質量問題。
隨后,執法人員通過多方查詢和調查了解到:衛浴陶瓷的國家標準GB6952-2005主要對馬桶的通體功能、用水量、耐壓度、硬度、吸水率、抗釉裂等方面有明確的指標要求,但尚無“抗凍”指標;涉訴的馬桶標識有公司及品牌等內容,注冊的商標屬第11類商標,但并非某知名品牌產品,且該產品沒有序列號防偽標識。
韓先生誤以為自己所買的馬桶,屬上海某知名衛浴有限公司的產品。而執法人員經過比對,這家公司名稱上多了“潔具”兩個字,注冊商標也不一樣,且價格是某名牌產品的一半,屬于明顯的“傍名牌”行為。最后,經過調解,被訴商家同意為韓先生更換一個同款馬桶。
執法人員同時提示消費者,在天氣寒冷時,為防止馬桶內積水結冰,馬桶不用時應盡量放盡剩水;除排水外,在水箱中倒入防凍液,或者在水中兌酒精、鹽,都能降低水的凝點,有效防凍。同時,在選購馬桶時,消費者一定要看清品牌、公司等信息,且不能貪圖便宜,一般來說,“傍名牌”的產品價格會明顯低于名牌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