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關于2018年筆等30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據通報,本次抽查了北京、浙江、安徽、山東、廣東等5個省、直轄市14家企業生產的20批次電餅鐺產品,有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本次抽查依據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4-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類似用途便攜式烹飪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標準的要求,對電餅鐺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條試驗),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不包括第22.46條試驗),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等1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發熱、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