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天然氣的不斷普及,燃氣用具也成為市民家中使用率較高的東西,但國家標準《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定》中明確指出,家用人工煤氣灶具安全使用年限為6年,天然氣燃氣灶安全使用年限為8年,超齡使用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且秋冬季節天氣干燥,家用燃氣用具事故易發。市民家中燃氣用具達“最長壽命”應如何處理?
多數市民
不知燃氣灶有使用期限
“聽說燃氣灶使用超過8年一定要更換了,這是真的嗎?”日前,家住城北的吳女士向記者詢問。“我家的燃氣灶嚴格來說用了9年了,但我們平常特別注意衛生清潔,燃氣灶保養得很好,外觀上幾乎看不出什么問題,這樣也要換嗎?”吳女士是個愛干凈的人,平常只要使用過燃氣灶,她都會清潔干凈,每個月還會給燃氣灶做一次大的“保健”——里里外外全部擦一遍,直到看不到油污為止,因此她家的燃氣灶外觀看起來有七成新。“如果不把粘在上面的油污、水漬擦干凈,燃氣灶容易生銹。”吳女士說,但近日聽說鄰居家的燃氣灶因使用超過8年更換了新的,她也心存疑慮,不知道自家的燃氣灶是否需要更換。
專家:家用燃氣灶超過8年最好更換
“一般市民家中使用的燃氣灶最好不要超過8年,要不然老化、變形的零部件極易導致回火、熄火和燃氣泄漏等危險,嚴重的可能還會引發事故。”桐廬杭燃有限公司營業服務部負責人周志堅介紹,《家用燃氣灶具安全管理規程》中明確規定,人工燃氣灶具使用6年即報廢,石油氣、天然氣灶具使用8年即報廢,盡管目前市民家中使用的燃氣灶帶有熄火保護裝置,但超期“服役”的燃氣灶此功能很有可能受損,因此建議市民更換家中使用超過8年的燃氣灶。
桐廬杭燃公司的工作人員每兩年會上門為不同區域的住戶進行燃氣檢查,不少工作人員在例行檢查中發現,許多住戶對燃氣灶最長使用年限并不知曉,許多家庭使用的燃氣灶已超過8年。“有些住戶家中的燃氣灶保養得比較好,里面的零件進行過更換,但一般家庭我們都建議以8年使用年限為期,因為超期使用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周志堅表示,一般工作人員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燃氣灶表面變色、零件老化等問題也會詢問住戶其使用年限,提醒其及時更換。
值得注意的是,燃氣灶使用年限并不是從燃氣灶的生產日期開始計算,而是從燃氣灶實際的售出日期開始,市民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來確定使用年限。除此之外,周志堅還提醒廣大市民,如果燃氣用具超期“服役”出現事故,銷售點不承擔責任。建議市民應及時檢查家中燃氣用具,超過8年的燃氣灶最好讓其下崗,更換新的。來源:桐廬新聞網 李雯